商业风险管理之为企业成功收回股权,保证竞业禁止协议正常履行
2011年,某大型装载机公司找到我们,公司负责人刘女士称公司原副总工程师兼股东李某有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的嫌疑。
我司接受刘女士的委托后,对李某的行为展开调查取证。通过广泛网络技术渠道及缜密调查,锁定了李某江苏徐州新住址及机械产品配套商所在地,为了取得法定证据,我司派出神秘访客以多种角色扮演方式取得证据如下:
证据一、李某为公司负责人指挥现场影像录音资料。
证据二、第三方邮政物流快递平台李某签收函。
证据三、李某作为公司非工商登记暗中持股公证文书单号及内容。
上述证据获取后我司专业人士给出了对李某清退建议方案,于是有了顾问(律师、公证员、特卫安保)团队,与委托方在李某出现暗中持股机械公司时,在谈判桌上展开智斗,最终李某放弃原公司股权利益并以书面形式保证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