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要想感情和顺,恩爱久长,就要“谋同”,即发掘彼此的共同点,但也要谋求平衡,发现彼此的不同点,做到“互补”。无论男人女人,在择偶时应该这样,在婚后也要这样。互补往往不是自然形成的,而要自觉加以调节。为此,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手掌。
男女双方无论多么志同道合,在兴趣、爱好、性格、作风等方面总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异,这是正常的,不必对此感到遗憾或不满。
对差异要作具体分析,要看它是表现在大的原则问题上,还是在日常生活小事上。
“互补” 往往是同一事物不同侧面的结合,这些侧面各有积极意义,也各有其不足之处,“互补”是积极意义上的结合。例如进行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既要勇敢大胆,又要慎重仔细,如果丈夫的性格侧重于前一方面,妻子是性格侧重于后一方面,那么这种“互补”就是十分理想的。
不能忽略差异的消极因素,消极因素的结合不是“互补”,而是“互撞”;不是相得益彰,而是相互抵消。例如,丈夫虽然大胆,但鲁莽;妻子虽然谨慎,但保守。鲁莽加保守,这就是消极因素的结合。
夫妻“互补”还要具备一些条件,尤其是双方要互敬互爱,互相尊敬,才能认识对方的优点、自己的不足,从而以对方的优点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因为互相爱恋,才能致力于实现完美的结合,而且努力保持一辈子。